省疾控中心关于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政审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2025年全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方案》(青政办函〔2025〕3号)和《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青人社厅发〔2015〕80号)规定,会计岗位1名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根据招聘公告有关规定,拟在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现将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政审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
(一)体检时间
2025年6月20日(周五)上午8:00
(二)集合地点
青海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一楼大厅(西宁市城东区八一中路55号)
(三)体检要求
请参加体检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派出所开具的带照片并盖有公章的户籍证明)、笔试准考证集合地点集合,统一组织体检。逾期未到或迟到30分钟以上者按自动放弃体检处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我中心指定符合条件的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体检费由考生承担(体检费用约400元)。凡体检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情况研究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四)注意事项
1.体检工作由中心统一组织,请考生准时参加(自行体检一律无效)。
2.考生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清淡饮食,避免熬夜、饮酒和剧烈运动,体检当日需空腹。
3.参加体检的考生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对于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或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4.考生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有特殊情况(如妊娠期等),请事先告知工作人员和医护人员。
5.请考生严格遵守体检纪律,不允许家属陪同跟随、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体检现场。
6.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我中心或省卫生健康委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7.体检后将开展考察(政审)工作,请考生提前做好准备。
二、政审
政审由我中心负责,需考生提供《2025年青海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才工作人员考察表》,请于2025年7月2日前交于我中心综合办公室。
考生自行下载打印《2025年青海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才工作人员考察表》(以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按以下要求进行政审。
填表要求
1.“照片”一栏要求,考生近期免冠蓝底小二寸照片。
2.“学习工作简历”一栏,从考生上高中时开始填写(需将年月、学校全名填写完整,填写格式必须规范。比如:2012.09—2015.07青海师范大学××学院××专业大专班(或大学本科班)学习;2015.07--2016.08青海省××市××公司)。
3.“家庭主要成员情况”一栏,考生在填写家庭成员时,有工作单位要填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填家庭住址(具体到门牌号)。
4.考生可根据本人实际填写“应届毕业生填写栏”、“有工作单位的考生填写栏”和“无工作单位的非应届毕业生填写栏”,并由相关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选填其中一项即可),出具意见时需提供考生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在组织考察(政审)时同步对考生的个人档案情况按照规定进行严格审查,对审核发现的存疑问题进行相应处理。所有考生均需派出所出具有无犯罪记录。
5.政审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空缺岗位由我中心及省卫生健康委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情况研究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三、联系电话
综合办公室:0971—8801538
附件:1.参加体检政审人员名单
2.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
青海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5年6月19日
附件1
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姓名 | 笔试准考证号 | 报考岗位 |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 总成绩 | 名次 | 备注 |
王晓蓉 | 2163630418413 | 人力资源管理岗 | 77.67 | 80.0 | 78.60 | 1 | |
马 森 | 2163630422529 | 会计 | 80.67 | 84.0 | 82.00 | 1 | 自愿放弃 |
李炳虹 | 2163630524916 | 74.17 | 80.2 | 76.58 | 2 | ||
王 蕊 | 2163630415322 | 71.50 | 80.4 | 75.06 | 3 | ||
王 慧 | 2163630415326 | 72.17 | 78.0 | 74.50 | 4 | 递补 |
附件2 点击此链接下载表格进行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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