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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通过视频会议举办了2020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培训班

来源:职卫所 发布时间:2020-04-13 17:55:22 浏览次数: 【字体:

为确保2020年全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项目工作顺利实施,4月9日上午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举办了 “2020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培训班视频会议”。参加主会场的人员有国家卫生健康委食品安全标准监测评估司李泰然副司长,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卢江主任、李宁副主任,监测一室杨大进主任,监测二室郭云昌主任,质管办李业鹏主任;参加青海省分会场的人员有省卫生健康委食品处赵庆阳副处长,省疾控中心王晓节书记、主管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及质量管理的相关省市疾控中心相关科所负责人及技术人员共30余人。

李泰然副司长强调一定要将2020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抓好做好,一是食源性疾病要严格按照规范要求上报,强化医疗机构职责,发生与食品相关的事故和突发事件及时向政府和上级部门报告,提高处理食品风险隐患的能力;二是做好风险监测工作牵头作用,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利用好、研判好风险监测结果;三是风险监测工作是县级应该开展的工作,考核工作要与工作职责挂钩,充分发挥好地方政府作用,将学校食品安全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合起来。

卢江主任充分肯定了2019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取得的可喜成绩,监测工作制度和程序进一步规范,同时针对食源性疾病报告中存在的界限不清,职责不明导致监测工作难以落实等情况,及时修订下发了食源性疾病报告工作规范;进一步强化食源性疾病属地化管理职责,理顺了食源性疾病报告一系列工作原则、机制、程序、内容和实践要求;监测预警和技术支撑作用进一步发挥,加大监测力度,织密监测网,2019年食源性疾病报告医疗机构达到6万余家,共报告疑似病例682万余例,识别了1341起聚集性事件,食品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监测设置监测点2837个,覆盖全国99.13%县区,22个省实现全覆盖,完成监测样品11.1万份,监测数据79.8万个;监测有效地发现了挂面、方便面、小麦及其制品中真菌毒素,贝类中的贝类毒素等食品安全隐患,为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和标准制定提供了重要技术支撑;为加强监测工作质量,确保监测数据准确,开展了食品中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物国家级监测质量技术考核工作。

郭云昌主任介绍了2020年食源性疾病监测计划主要内容和技术要点,内容主要包括六部分(病例的监测、暴发的监测、主动监测、专项监测、食源性疾病分子溯源、食源性疾病的耐药菌监测),采集的病例信息主要包括临床症状和暴露史,简化报告内容和报告程序,实现了网络报告的医疗机构,接诊医生直接登录报告系统报告病例信息,没有实现网络报告的医疗机构,从诊断到报告,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网络报告;根据规范按照属地化管理,明确医疗机构和疾控中心的职责,医疗机构负责病例信息的审核识别,疾控中心审核、核实病例报告,一般隐患在核实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网报上报,重大隐患在核实后2小时内通过电话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和上级疾控部门报告;暴发调查在流调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网络报告。

杨大进主任介绍了2020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的基本情况、相关要求和质量管理,化学污染物监测项目共229项,微生物30项,采集样品以容易引起高风险的散装食品为主,省级采样方案要合理,分散采样,本地产品要求60%以上;监测数据、报告和总结都要严格按时限规定上报;按手册要求,做好管理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监测结果要求省级复核把关,数据审核要由有经验技术人员把关,信息报告强化属地化管理,各单位要建立负责人制度;逐级培训到位,培训要有考核效果评价,按不同项目审核要求审核。

北京、安徽省、四川省、广东省疾控中心主任分别介绍了各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成绩和先进工作经验。

经过这次视频会议培训,我们充分认识到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任务的艰巨性,同时针对我省基层实验室仪器设备配置不足,检测专业人员缺乏,实验室检测能力有待提升的实际状况,统筹各级资源,严格按照国家监测计划、本省方案和监测工作手册要求进行样品采集、实验室检测、监测数据上报审核,在每个环节都要抓好质量控制这一关,以确保我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任务保质保量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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