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疾控中心召开中心组学习深入贯彻《青海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
2020年9月21日,省疾控中心党委召开2020年第12次中心组集体学习,深入贯彻学习《青海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传达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有关要求,并学习第18期《求是》杂志发表的习近平总书记《构建起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为维护人民健康提供有力保障》重要文章。会议由中心党委书记李清主持,中心领导班子、各所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各党支部书记共18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青海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的出台是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论述、重要思想的具体实践,也是立足省情实际,建设民族团结进步大省,提升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法治化水平,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重要举措。会议要求中心广大干部职工要争当民族团结的参与者和践行者,把学习贯彻作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有力抓手,把遵守执行《条例》变成中心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促进各民族群众相互尊重、团结互助,共同营造健康稳定和谐的社会及工作环境。
习近平总书记在《构建起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为维护人民健康提供有力保障》文章中指出,人民安全是国家安全的基石。要强化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时刻防范卫生健康领域重大风险。只有构建起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健全预警响应机制,全面提升防控和救治能力,织密防护网、筑牢筑实隔离墙,才能切实为维护人民健康提供有力保障。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健全公共卫生体系指明了方向,明确了重点,提出了要求,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重大意义。下一步,中心将深入学习、准确把握和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为维护人民健康提供有力保障。
最后,李清同志提出几点要求:一要深入贯彻学习《青海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引导中心广大干部职工依法推进民族团结创建工作。二要结合行业特点推进开展宣传教育,以身边涌现的先进典型为引领,如“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获得者、中心副主任马永成为榜样,讲好民族团结进步故事,传播民族团结正能量。三要发挥好“窗口作用”,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改进服务态度,规范窗口服务从业行为,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同时,要求中心各所各部门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构建起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为维护人民健康提供有力保障》重要文章精神,立足本职,改进和完善工作思路,积极为我省公共卫生事体系建设建言献策。继续坚定不移地抓紧抓实抓细各项疫情防控工作,不断巩固全省疫情防控持续向好态势,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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