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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疾控中心召开2020年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会议

来源:党办 发布时间:2020-04-14 11:03:08 浏览次数: 【字体:

2020年3月30日和4月13日,省疾控中心召开2020年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会,会议由中心党委书记王晓节主持,中心班子成员、各所各部门负责人、党支部书记共23人参加会议。

会议总结了中心2019年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传达学习了省卫生健康委2020年党的工作会议精神,印发了2020年党建、意识形态等工作要点,对2020年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中心2019年党建等工作在省卫生健康委考评中获良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与党建新要求还有差距,今年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特别是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任务依然艰巨,面临本土病例和境外输入病例引起零星散发或局部暴发双重风险,要继续慎终如始,坚决杜绝厌战情绪,继续做到防控标准不降、力度不减、要求不松,同时疫情后期,按照国家和省上安排,要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要认真贯彻落实、扎实推进党的建设各项要求,为疾控事业新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会议要求,在党建工作中,一是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党员的终身课题。二是要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心、走实,用好“学习强国”“青海干部网络学院”等平台,完成《2019-202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和大培训、大练兵等工作,积极营造“学理论、提素质、强政治”的浓厚学习氛围,达到规定学分、学时要求,自觉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三是要推进党支部“一强四好”能力体系建设,着力让党支部强起来,要结合实际、创新方法、打造特色,要进一步推进党建等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抓在日常,切实提高“三会一课”等质量。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等规定,严格党员发展工作程序、审核把关和全程记实等要求。

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一是要坚持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建设,要切实加强日常监督,运用好“四种形态”,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对违反规定、顶风违纪的,要严肃处理,强化震慑作用。二是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省委省政府若干措施、行业“九不准”“十六禁”要求,紧盯重要时间节点,紧盯人事管理、设备和医用耗材采购、大型基建项目等关键岗位、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婚丧喜庆及出国境报备制度等要求,要进一步认真梳理和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三是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班子成员、中层干部要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工作中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定期开展提醒约谈,对重大问题、重要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要带头履职尽责,做遵章守纪的表率、担当作为的表率、廉洁自律的表率。

在意识形态工作中,一是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委(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必须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班子(支委)其他成员作为直接责任人,要协助党委(党支部)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二是要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形式教育,坚持正确舆论引导,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和负面言论,严格管控阵地。三是要强化分析研判,要及时对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

会议强调,各所各部门、各党支部年度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实行“一票否决”,考核不合格的,不能参评各类先进。同时,今年开始,中心党委每月召开党支部党建工作会,分管领导要进行点评,以“抓两头带中间”“抓示范带一般”筑牢党支部战斗堡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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