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关于征集2022年卫生健康系统科研课题和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的通知
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关于征集2022年卫生健康系统科研课题和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的通知
青卫健办 ( 2022 ] 141号
各市、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委属各单位,行业、民营医院: 为进一步激励医学工作者从事科技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氛围和医学科研的良好环境,鼓励更多的优秀医务工作者潜心研究、多出成果,不断增强卫生健康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健康青海建设,提供有力的卫生健康科技支撑。 现将 2022 年征集青海省卫生健康系统科研课题和适宜技术推广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高原医学研究;
(二)新冠肺炎等各类传染病防治及疫情防控工作研究;
(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治研究;
(四)我省常见病 、多发病临床应用研究或应用性基础研究及预防性研究;
(五)我省地方病与环境关系研究;
(六)我省劳动卫生、 环境卫生、 食品卫生 状况调查及疾病防治措施的研究。
二、申报分类
科研课题和适宜技术推广项目征集以“强化优势、突出重 点,面向基层, 服务预防”为导向, 着重面向高原 医学、 疾病预防和临床诊治需求, 分为重点课题、 指导性计划课题和适宜技术推广项目三类。
(一)重点 课题。围绕各 医疗卫生 机构重点、 优势和特色临床专科,发挥高原医学、中藏医药的优势,针对我省疾病谱实施重大疾病、 常见病、 多发病、 地方病的预防和临床诊治研究;结合新型冠状病毒传染的肺炎疫情开展研究;对我省医疗 技术水平有较大促进作用, 技术先进、 前景好、社会或经济效益显著的应用性研究开发和转化推广课题。 鼓励中青年专家积极申报。 鼓励组成跨医院、 跨领域、 跨学科的专家团队联合申报。 每个单位限报 5 项。
(二)指导性计划课题。以疾病预防、传染病预防诊断、治疗、 护理、 康复、 保健等方面的应用和基础研究;深化医改、 卫生管理和 医学 教育等领域的软科学研究;边缘交叉学科高新技术在医学 领域创新性应用研究等范围申报。 每个单位申报名额不限 。
(三)适宜技术推广项目。巳研究取得成果,并在临床中应用有推广价值的项目,主要面向县、乡两级基层卫生机构提高诊疗水平, 可适宜可推广的项目 。 各申报单位根据我省基层现有软、硬件条件,严格遴选, 每个单位 限报 2 项。
三、评审程序
(一)项目负责人根据征集范围,结合自身研究方向, 确定申报项目研究团队、课题目标与任务等,编制《申报书》, 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所在单位。
(二)各单位对征集到的科研课题和适宜技术推广项目, 交由本单位学术委员会集中审核 、评议, 遴选出具有代表性、科学性、 先进性的科研课题和适宜技术推广项目 , 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经公示无异议的, 统一推荐给省卫生健康委 。
(三)省卫生健康委委托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承担2022 年度青海省卫生健康 系统科 研课题和适宜技术推广项目资料收集 、 汇总、 分组、评选等组织事宜。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指派专人,对各单位、各市(州)推荐的科研课题和适宜技术推广项目进行条件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进行汇总、 分组。
(四)省卫生健康委组建卫生健康科研项目专家库,从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对征集到的科研课题和 适宜技术推广项目分两次进行评审 初审和复审。 初审即专家组经过评议将立意陈旧、数据不实、研究价值不大的课 题和推广项目筛选出去,复审即专家组对经过初审的课题和 推广项目优中选优, 拟定年度科研课题和适宜技术推广项目 。
(五)省卫生健康委对专家组复审拟定的年度科研课题和适宜技术推广项目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发文予以确定。
(六)对通过卫生健康科研项目评审专家组初审的课题和推广项目, 统一纳入省卫生健康委课题项目库。
l 确 定为年度重点科研课题的, 省卫生健康委择优推荐给省科技厅, 争取纳入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 确 定为年度科研课题和推广项目的, 省卫生健康委与项目推荐单位签订《医药卫生科技项目课题合同书(申报书)》,由各项目推荐单位负责督促各项目负责人、课题组按 计划开展科学研究,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并定期向省卫生健康委反馈,项目期满,省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结题评审。
3 未 入选年度科研课题和推广项目的, 项目负责人应继续完善项目内容、研究方法、指标体系等,省卫生健康委将对具有较高研究价值、符合发展前景等的课题和项目积极培育, 优先支持成熟的课题和项目立项或推广。
四、工作要求
(一)申报科研课题、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的各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把关, 认真履行职责, 严格评定遴选, 优中选优。
(二)重点课题申报单位要根据自身研究优势,精心筹建课题组,课题组负责人须有副高以上职称,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 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必须是该科研课题实施全过程的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 不得作为课题组负责人。申报课题的实施周期一般不得超过三年, 如遇不可抗因素造成延误的,可向省卫生健康委提出一次延期申请, 且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无故延误实施周期的课题, 将视为失效, 项目负责人在两年内不得申报科研课题。申报 课题时, 需报送单位书面推荐书和专家组评审意见。
(三)指导性计划课题申报者必须是从事科研或临床工作五年以上(研究生毕业一年以上),具有一定独立科研能力的卫生健 康专业技术人员。 申报书中必须 提出详细的技术实施方案和相关统计学处理方法 , 年度计划须量化, 申报 课题的实施周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年,如遇不可抗因素造成延误的, 可向省卫生健康委提出一次延期申请 , 且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无故延误实施周期的课题 , 将视为失效, 项目负责人在两年内不得申报课题。
(四)申报 适宜技术推广项目时需说明详细内容 、 技术规范、 推广范围、 临床应用情况、 推广价值预估等内容。
(五)省卫生健康委对2022年确定的重点课题、适宜技术推广项目予以立项,各项目推荐单位可结合实际,予以配套资金支持。
(六)项目申报需填写 《 医药卫生 科技项目课题合同书(申报书)》(请在省卫生健康委门户网站下载 ,机构职能—内设机构-科教外联处—科技), 申报书一式三份,经本单位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并签署意见盖章后,于7月25日17时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逾期不再受理。
省卫生健康委科教外联处联系人:屈亮
联系电 话:0971—8237169
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联系人:樊融、马蕊
联系电 话: 15897140630、 18195610817
电子邮箱 : 247616716@qq.com
地 址:西宁市城中 区七一路 340 号
附件: 2022 年度青海省卫生健康科研课 题和适宜技术推广项目评审流程图
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2年,7 月 7 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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