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加强维持无脊髓灰质炎及防范脊髓灰质炎野病毒疫情输入工作方案(讨论稿)
为有效防范脊髓灰质炎野病毒疫情的输入,维持和巩固我省无脊髓灰质炎成果,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针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输入性脊髓灰质炎野病毒疫情,结合我省维持无脊髓灰质炎工作现状,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的
为进一步防范脊髓灰质炎疫情输入,及时发现输入性脊髓灰质炎野病毒疫情,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病毒传播,保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
二、工作原则
外防输入、内固屏障、提高能力、有效应对。
三、工作措施
(一)巩固和提高基础免疫高接种率水平。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落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政策措施,当前尤其要做好适龄儿童脊髓灰质炎疫苗接种工作。特别要注重重点地区,分类指导,开展专项检查,落实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的脊髓灰质炎疫苗的接种工作,努力消除免疫空白,形成有效免疫屏障。
1.科学研判高危地区和高危人群,开展脊髓灰质炎疫苗查漏补种工作。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根据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全省2008至2010年各县麻疹发病率及2010年OPV估算接种率统计表(详见附件1),结合本地免疫接种、AFP病例监测、麻疹发病、流动人口免疫状况等情况,综合分析研判本地区免疫规划薄弱地区和重点人群,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于9月至10月认真组织开展脊髓灰质炎疫苗的查漏补种。
确定开展查漏补种地区的标准为:(1)脊髓灰质炎疫苗估算接种率<90%;(2)2008至2011年麻疹发病率高于5/10万;(3)流动人口较多的地区;(4)近3年有高危AFP病例发生的地区。凡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县均应开展脊髓灰质炎疫苗的查漏补种工作。
2.强化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的查验工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省卫生厅、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加强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及要求,在9月份儿童入托入学时,加强与教育部门的合作,严格实行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积极指导,做好学校预防接种证的查验工作和儿童的补证及补种工作。卫生监督部门要主动开展学校落实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的监督工作。
3.继续在部分地区开展2011/2012年消灭脊灰强化免疫活动。
2011/2012年度根据维持无脊髓灰质炎工作状态进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脊髓灰质炎野病毒输入性疫情,在黄南、果洛、玉树州所属县和海西西部地区海北州祁连县、门源县开展一次两轮的脊髓灰质炎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活动期间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强化免疫工作的顺利实施,使免疫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对接种率<95%的县或乡(镇)开展强化免疫后的查漏补种,直至接种率达到95%以上。
(二)落实AFP监测工作,提高AFP监测系统工作质量,保持急性弛缓性麻痹监测系统的灵敏性。
1.加强AFP主动监测、开展AFP回顾性调查。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尽快向辖区内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通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脊髓灰质炎输入性疫情,提高医务人员发现和报告AFP病例和疑似脊髓灰质炎病例的意识;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切实落实对本辖区县级及县以上医院AFP病例的主动监测工作,按照卫生部《全国急性弛缓性麻痹(AFP)病例监测方案》的技术要求,认真查询监测医院相关监测科室的门诊日志和住院记录。自2011年9月将旬/月监测和报告时间调整为周监测、周报告。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9月份对辖区内所有县级及以上医院、个体和私营医院2011年以来门诊及住院病例的15岁以下患者进行AFP病例回顾性调查,登记每例漏报病例的个案信息,对发生麻痹45天内的漏报病例按相关要求采集其双份标本送检,将个案信息及时录入到AFP病例监测信息管理系统,同时要特别关注临床高度怀疑为脊髓灰质炎的15岁以上的病例。
2.提高AFP病例双份合格粪便标本的采集率,及时、准确发现脊灰野病毒或疫苗衍生株。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报告的所有AFP病例,要立即开展病例调查和标本采集(标本采集量不小于10克)、送检工作,提高AFP病例和脊灰疑似病例标本合格采集率,严格保证标本运输过程符合国家有关生物安全规范,同时要尽力缩短标本送检时限。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脊灰实验室在收到标本后,对原始标本分成2份,1份送国家脊灰实验室进行RT-PCR检测,1份在省级脊灰实验室开展病毒分离培养和鉴定,以及时发现脊髓灰质炎野病毒或疫苗衍生株。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加快完成对我省互助县、大通县、门源县、德令哈市对5岁以下健康儿童开展脊髓灰质炎病毒学检测,和对互助县、大通县、门源县、兴海县、河南县、甘德县、茫崖行委0—1岁组儿童中开展脊髓灰质炎疫苗抗体水平监测,及时掌握健康儿童中脊髓灰质炎病毒携带状况。
3.加强AFP病例监测系统评价,完成监测系统的各项指标。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严格按照《全国急性弛缓性麻痹(AFP)病例监测方案》要求,对AFP病例进行严密的监测,进一步提高监测的及时性和敏感性。对以往AFP监测系统的工作状况进行分析,科学评价AFP病例监测系统的运转质量。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和义务人员发现AFP病例,要在2小时内报告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在接到报告24小时内进行现场个案调查和标本采集,进一步提高AFP病例监测系统的敏感性,使AFP病例各项监测指标达到世界卫生组织要求。
4.加强信息收集,监测与报告。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密切关注当地AFP病例的动态变化,加强与公安、宗教、民政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多渠道、多途径收集信息,特别是对往来与新疆自治区,塔吉克斯坦、印度、阿富汗等地区旅游、探亲、经商的重点人群中的儿童免疫状况进行监测,发现AFP病例及时调查、采便和报告。
(三)进一步强化人员培训和应急准备工作。
各地近期要以AFP病例监测报告和脊髓灰质炎野病毒输入应急处置为主要内容,对医疗机构相关医务人员进行再培训,提高处置输入疫情的意识和能力。做好应对脊髓灰质炎野病毒输入的人员及物资准备,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一旦发现输入病例,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有效控制疫情发展趋势,减轻疫情危害。
(四)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工作实效。
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立即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与预防接种条例》、《全国急性弛缓性麻痹(AFP)病例监测方案》以及本方案要求,制定督导计划,对本地区各项工作开展监督与检查,切实落实我省防范脊髓灰质炎野病毒输入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项控制措施。
各级卫生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充分认识当前维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认真分析当前形势,切实加强领导和组织实施,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组建专家队伍,强化技术指导,健全工作机制,研究解决面临的实际问题和困难。根据我厅下发的《脊髓灰质炎野病毒输入性疫情和疫苗衍生病毒相关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科学制定本地的应急预案和防范野病毒输入工作方案,落实各项防控任务,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我省的无脊髓灰质炎状态。
(二)建立和完善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机制。
当前是我国消灭脊灰的关键时期,各地要进一步研究落实相关政策和措施,不断完善多部门协调机制,积极争取财政、发展改革、宣传、教育、公安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的支持与配合。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分级负担原则,落实专项防治资金和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相关政策,妥善解决接种人员工作经费,加大对贫困地区扶持力度,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保证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主动参与意识。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多部门、社会各界的作用,将脊灰预防控制作为科普知识宣传的重要内容,有计划、经常性地开展国家免疫规划工作重要性以及相关政策、策略和措施的宣传。特别是要加强对流动人口以及托幼机构、学校等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的宣传工作,使公众了解免疫规划针对传染病的危害、预防接种的重要性,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同时,要积极做好舆情监测和风险沟通,建立风险应急响应机制等。
(四)进一步强化督导检查和落实。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辖区常规免疫接种工作,特别是维持无脊灰工作的督导检查,认真查找、及时发现薄弱环节和免疫空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持高接种率水平。对存在的问题整改不力、各项措施不落实、欺上瞒下,发生重大事件的,对其责任人追究其责任。
二〇一一年九月五日
附件1
2008-2010年各县麻疹发病率及2010年OPV估算接种率
县名 |
2008-2010年平均发病率(/10万) |
2010年OPV估计接种率(%) |
县名 |
2008-2010年平均发病率(/10万) |
2010年OPV估计接种率(%) |
城东区 |
3.11 |
100 |
兴海县 |
45.01 |
99.34 |
城中区 |
2.46 |
100 |
贵南县 |
4.42 |
96.83 |
城西区 |
1.32 |
100 |
玛沁县 |
5.38 |
93.67 |
城北区 |
3.87 |
100 |
班玛县 |
6.63 |
88.23 |
大通县 |
2.74 |
92.34 |
甘德县 |
8.09 |
97.53 |
湟中县 |
1.85 |
97.49 |
达日县 |
5.96 |
89.63 |
湟源县 |
1.21 |
93.46 |
久治县 |
12.33 |
83.59 |
平安县 |
3.21 |
100 |
玛多县 |
4.93 |
87.21 |
民和县 |
1.34 |
100 |
玉树县 |
5.83 |
75.76 |
乐都县 |
1.62 |
100 |
杂多县 |
1.38 |
74.37 |
互助县 |
3.01 |
91.76 |
称多县 |
1.32 |
76.29 |
化隆县 |
6.26 |
91.78 |
治多县 |
0 |
73.41 |
循化县 |
8.98 |
100 |
囊谦县 |
0.42 |
48.26 |
门源县 |
0.44 |
92.65 |
曲麻莱 |
11.81 |
76.34 |
祁连县 |
9.57 |
100 |
格尔木 |
13.34 |
100 |
海晏县 |
3.64 |
100 |
德令哈 |
18.38 |
93.53 |
刚察县 |
7.42 |
100 |
乌兰县 |
20.79 |
100 |
同仁县 |
11.05 |
98.63 |
都兰县 |
8.67 |
100 |
尖扎县 |
3.72 |
97.39 |
天峻县 |
8.34 |
100 |
泽库县 |
20.31 |
92.67 |
大柴旦 |
0 |
100 |
河南县 |
1.85 |
98.92 |
冷湖 |
0 |
91.68 |
共和县 |
23.11 |
100 |
茫崖 |
0 |
90.46 |
同德县 |
5.53 |
97.62 |
|
|
|
贵德县 |
2.84 |
100 |
合计 |
5.05 |
95.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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