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健康委、省疾控中心对省级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医院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了督导调研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及专项监测病例信息报告力度,根据《2023年青海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要求,由省卫生健康委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处组织,省疾控中心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对省级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医院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了督导调研。此次督导调研由省卫生健康委食品处处长王丽娟带队,分别赴省人民医院、青海大学附属医院、青海省红十字医院、省第五人民医院、省妇女儿童医院对2023年食源性疾病监测项目组织实施情况、经费到位情况、实验室检测、数据录入及网络上报进展、质量控制,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等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查阅资料、座谈沟通会等方式进行督导调研。
经过督导调研了解到五家哨点医院均有专门科室负责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且由专人负责。省人民医院,省妇女儿童医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相关科室为成员的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领导小组,将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上报纳入绩效考核工作,并已开展将疾病监测病例信息表嵌入本院传染病信息系统试运行工作。五家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经费均已到位,并专款专用于食源性疾病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但存在五家监测医院均存在对食源性疾病监测病例相关科室的接诊医生培训不到位,科室医生对食源性疾病监测病例定义概念不清、监测病例信息漏报率高,上报时效性差等问题。另外,负责专项监测的省人民医院、省妇女儿童医院、省红十字医院、青海大学附属医院均未开展单增李斯特氏菌专项监测工作。因此,督导调研组建议各医院进一步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项目的组织管理,严格按方案计划要求完成任务、加大对院内相关科室接诊医生的培训力度,明确食源性疾病监测病例定义、将疾病监测报送工作纳入院级绩效考核工作中,提高上报意识,减少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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