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疾控中心完成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现场评审
根据《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管理工作的通知》及《关于抽调专家对青海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青海省康复医院开展放射卫生技术评审的通知》等文件精神,7月14日,省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处组织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现场评审专家组一行三人对青海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延续申请进行了现场技术评审。中心副主任姬红蓉、职卫所所长史春波、副所长李岳及相关科室专业技术人员出席并参加这次现场评审工作。
中心领导高度重视此次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评审,多次组织有关科室召开会议,提前安排部署相关准备工作。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放射卫生科克服早期疫情工作的影响,科室成员加班加点,认真、细致的完成了资质评审中涉及的标准变更、项目扩项、方法验证、经历资料等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为顺利通过现场评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评审专家按照《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卫监督发(2012)25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2)7号)等法规的有关要求,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抽取检测/评价报告及原始记录、实验室和仪器室现场查验、专业技术人员笔试考核等多种方式方法开展了紧张、有序的现场评审工作。
经过公正、科学、公平的现场考评,评审专家组一致认为我中心满足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延续技术评审准则要求,具备开展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乙级)、放射卫生防护检测(包括放射诊疗设备质量性能检测)、个人剂量监测的条件和能力,评审结论为“建议通过”。
通过此次资质评审后,做为省级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中心原有的4类82项放射卫生检测项目增加到了8类118项,特别是医用直线加速器、后装机、SPECT、PET设备质量控制检测项目的扩展,将会填补我省在放射治疗和核医学设备领域的性能检测空白,中心的放射卫生检测项目范围将得到进一步拓展、服务水平将得到进一步提高、检测能力将得到进一步加强。在省卫生健康委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依托全国放射卫生监测项目,中心在我省疾病预防、职业病防治的事业中将进一步发挥更大、更好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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