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知识
一、什么是职业病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调整并公布。这一目录目前规定的职业病有尘肺、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中毒等10类115种疾病。职业病是由于职业活动而产生的疾病,但并不是所有在工作中得的病都是职业病。职业病必须是列在《职业病目录》中,有明确的职业相关关系,按照职业病诊断标准,由法定职业病诊断机构明确诊断的疾病。因此,在工作中得的病不一定是职业病,得了《职业病目录》中的疾病也不一定是职业病。劳动者如果怀疑所得的疾病为职业病,应当及时到当地卫生部门批准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对诊断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30日内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鉴定后仍有异议的,可以在15日内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诊断为职业病的,应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伤残等级,并与所在单位联系,依法享有职业病治疗、康复以及赔偿等待遇。用人单位不履行赔偿义务的,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治中的作用?
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有责任将本企业的职业危害情况向广大职工讲明,并采取切实有效的预防措施。因为有许多劳动者者对自己所从事劳动的职业病危害程度,以及如何预防不一定很清楚,所以企业有必要在醒目位置加以提醒。加强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增强防范意识。用人单位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如实告之劳动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性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健康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用人单位应当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三、劳动者享有哪些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劳动者享有: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 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等权利。
四、什么是个人防护用品?它们有何重要作用?
个人防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所必须的一种预防性装备。个人防护用品按防护用途,可分为:防尘用品、防毒用品、防噪声用品、防电用品、防高温用品,防辐射用品、防放射用品(包括烧灼、防红外线和紫外线辐射)防微波和激光辐射用品、防酸碱用品、防油用品、防水用品、防冲击用品、防坠落用品、防机械外伤和肮污用品、防寒用品等。随着生产、科学技术的发展,将会增加更多的项目和防护用品的种类。一般而言,改善劳动条件,消除职业性有害因素是保证职工安全健康的根本措施,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只是一种预防性的辅助措施。但是,在劳动条件差,职业性有害因素浓度大或集体防护措施起不到防护作用的情况下,例如:电厂锅炉检修作业劳动环境,粉尘浓度一时难以降到国家标准容许的最高浓度,此时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个人防尘用品)就成为主要的防护措施。个人防护用品即使作为预防性的辅助措施,在劳动过程中,仍然是必不可少的生产性装备,不能忽视。
五、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时应注意些什么?其费用由谁负责?
对劳动者开展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企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体检的结果,应如实告知劳动者本人;2.劳动者没有进行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用人单位由于不了解该劳动者的身体状况,因而不得安排其从事接触有职业危害的作业;3.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尽量能提早安排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进行。如果从事职业病有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在离岗前没有安排职业健康检查,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4.职业健康检查所需的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得由劳动者个人承担。
六、职业病能预防吗?
职业病是能预防的。因为职业病是由生产性有害因素进入人体到达一定量以后发生的。因此只要控制生产性有害因素作用与人体的量,或限制进入机体的量,就可防止职业病的发生。所以要健全防尘、防毒设施,做至在规划布置、检查、评价生产的同时,也必须同时抓好防尘防毒工作,采用新技术,改善生产环境,提高接害工人自我防护能力,并定期对接害工人进行健康检查。有了以上的措施,职业病就能不发生或少发生。
七、职业病能治愈吗?
职业病,由于致病因素的不同、引起的疾病程度也有轻有重,根据现阶段医疗状况,有些职业病可以治愈,有些则不能治愈,但通过积极治疗,临床症状可有所减轻,而达到延长寿命的目的。现在尚不能治愈的职业病有:尘肺病、职业性耳聋、职业性肿瘤等。
八、为什么同一接尘车间同时参加接尘作业的工人,有的已得上尘肺,而有的至今没得?
这是常见的事情。因为尘肺病的发生与以下几个因素相关:如粉尘的种类、浓度、二氧化硅(游离)含量、接尘工龄、车间的通风排尘措施等相同因素和年龄、性别、营养健康情况、生活习惯、是否吸烟以及是否采取个人防护措施等不同因素。同时接尘的工人前者相同,而后者因素却不同相差悬殊。所以可造成发病情况不同。一般来说,未成年的工人、妇女、不注意个人防护和个人吸烟以及健康情况较差的人,更容易患尘肺病。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