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 | 一文带你了解知识产权
2025年4月26日是第25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国家知识产权局部署自4月20日至26日开展主题为“知识产权与人工智能”的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关于知识产权,你了解多少呢?让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一、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发展过程
1970年4月26日,《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生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正式成立。
1980年6月3日,中国加入该公约,成为该公约第90个成员国。
1999年,中国和阿尔及利亚共同提出了关于建立“世界知识产权日”的提案。
2000年10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第35届成员大会系列会议通过了建立“世界知识产权日”的提案,决定从2001年起将每年的4月26日定为“世界知识产权日”。
我国于2004年设立全国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为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前身,2009年,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宣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版权局、国务院新闻办等24个部门联合举办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宣传周一般每年4月20日开始,4月26日结束。
二、知识产权概念
知识产权,是“基于创造成果和工商标记依法产生的权利的统称”。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一)作品;(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商标;(四)地理标志;(五)商业秘密;(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七)植物新品种;(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知识产权主要包括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
著作权: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一系列专有权。作品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视听作品、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等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
商标权:指商标注册人对其商标享有的独占的、排他的权利,是用以区别商品和服务不同来源的商业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声音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
专利权:指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实施权,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三、如何取得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
版权登记。作品一经完成,无论是否发表,自动享有版权并受法律保护。版权登记属于自愿性质,其目的是确认作品的权利归属,为将来发生纠纷时取得证据,各级版权局及其指定机构负责办理。
专利申请。申请人应当依法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申请,也可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商标注册。申请商标注册人应当依法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也可以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四、知识产权的保护期限
著作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无期限保护,发表权和其他财产权利公民为终生及死亡后50年,法人为发表后50年,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50年。
专利权:发明专利20年、实用新型专利10年、外观设计专利15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商标权:有效期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算,到期可续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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