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健康教育>健康提示>详细内容

“中秋国庆节”期间食源性疾病防控要点

来源:职卫所公共卫生科 发布时间:2023-09-28 09:34:43 浏览次数: 【字体:

中秋国庆双节长假将至,我们也将迎来旅游、购物、娱乐等消费高峰。为保障公众饮食安全,预防食源性疾病的发生,青海省疾控中心根据既往监测结果及近期发病趋势分析研判,特作以下提示:

一、哪些食源性疾病应重点关注?

“中秋国庆节”期间,我省食源性疾病主要以微生物性感染、有毒植物和野生毒蘑菇中毒为主。“双节”期间,家庭聚会、外出就餐、旅游出行等活动明显增多,要做好防范,预防食源性疾病发生。  

重点关注:

1.到沿海地区旅游,重点防范副溶血性弧菌感染,主要由生食或未充分加热的牡蛎、虾、鱼等动物性海产品引起。

2.家庭聚餐及餐饮服务单位要重点防范冷食类食品被沙门氏菌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致病微生物污染。

3.近期野生毒蘑菇、有毒野菜引起的中毒事件呈上升趋势,多因家庭、农家乐、单位食堂的误采误食或加工不当所致。

二、有哪些预防措施?

针对食源性疾病的发病特点,应遵循世界卫生组织的“食品安全五要点”,包括保持清洁、生熟分开、烧熟煮透、保持食物的安全温度、使用安全的水和原材料。

在此基础上,重点强调以下防范措施:

1.制备食物时要注意生熟分开,加工和盛放生肉、水产品和蔬菜的器具要与熟食分开,使用后要及时清洗消毒;在处理生和熟的食物之间和其后都要洗手。

2.外出就餐时,要注意选择卫生条件好的饭店、餐厅或摊点,羊肉串、烤鸡翅、烤生蚝等要烤熟烤透,非专业门店的牛排最好选择全熟。

3.不采、不买、不吃不认识的野菜、野果和野生蘑菇;加工菜豆(四季豆、扁豆、刀豆)要煮熟焖透。

4.不购买、不捕捞、不食用来历不明或野生的水产品。

5.餐饮服务单位应严格执行健康管理制度,防止带菌者对食物的污染,患有食品安全相关疾病的直接接触食物人员要暂时停止其工作或调换岗位。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