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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狂犬病暴露后预防处置门诊信息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8-14 14:06:59 浏览次数: 【字体:

狂犬病是由狂犬病毒感染引起的动物源性传染病,属于人畜共患病。潜伏期通常1-3月,个别可短至1周左右,1年以上的罕见。目前狂犬病暂无有效的治疗方法,病死率几乎达100%。

日常生活中,出现被狂犬、疑似狂犬或不能确定健康的动物如猫、蝙蝠、狐狸、狼等动物咬伤、抓伤、舔舐黏膜或破损皮肤,或开放性伤口及黏膜接触到可能患病动物的唾液、组织等情况,均称为“狂犬病暴露”。根据《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2023年版)》,狂犬病暴露分为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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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上述“狂犬病暴露”情况后,及时彻底处理伤口、接种疫苗及注射被动免疫制剂是阻断狂犬病病毒传播的关键措施,越早处置,保护效果越佳。

为方便群众伤口处理、接种疫苗和咨询,现集中将全省各市(州)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信息公布如下。 

公示更新日期为2025630日。

门诊信息如有更新,请以各门诊实际公示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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