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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与公共卫生类服务指南

来源: 发布时间:2012-11-29 09:02:28 浏览次数: 【字体:

职业病服务项目

1、根据用人单位委托,开展职业性健康检查工作。

2、筛查疑似职业病、组织职业病诊断、治疗、咨询工作。

3、职业病人工伤鉴定工作。

4、培训基层健康监护工作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职业病必须具备四个条件:

1、患病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

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

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

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

  四个条件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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